竹市府地政處統計,土地違規使用,114年上半年裁罰金額,已累計達新臺幣414萬元,提醒使用土地前,務必確認土地用途是否符合相關法規,避免因疏忽導致違規受罰。
為落實土地及天然資源的保育與永續利用,內政部運用衛星遙測技術,比對不同時期的衛星影像,主動偵測地表變化情形,並定期將疑似違規使用地點,通報縣(市)政府現地查核。
遙測衛星每天持續監測全國土地變化,若有民眾想要將農地或其他非都市土地作為容許項目以外的使用,例如興建寺廟、設置停車場、土石方堆置場或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等,應先向各用途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同意設置,並於取得同意文件後,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土地變更編定申請,經核准後才能合法使用。
裁罰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共63件,其中農牧用地違規比例高達82%以上。若計畫開發或利用非都市土地,應先確認用途是否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容許項目或事業計畫,並依規定提出申請,或事前向主管機關諮詢。若未經核准擅自開發或變更使用,除可能遭處罰鍰外,亦將負起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