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幸福食光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苗縣長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圖∕苗縣府
苗縣府社會處30日中午邀請脆弱家庭70位小朋友及30位家長一起吃火鍋,提前幫孩子們慶祝兒童節,縣長鍾東錦並致贈每位小朋友一個紅包,鼓勵他們立定志向,努力追求,將來成為社會的棟梁。
社會處同時也藉這項活動宣導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禁止歧視原則、生存及發展權、表意權;六大權利: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
4月4日兒童節是一年一度專屬小朋友的盛會,縣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經費並結合社會善心人士贊助,在今天邀請頭份、竹南、大湖、苗市、通苑5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中的28戶脆弱家庭約計70位小朋友和30位家長在頭份市好室鍋物吃火鍋,提前歡度兒童節。
縣長鍾東錦、縣議員蕭詠萱、廖英利、縣議會秘書長范陽添、縣府社會處長張國棟等人亦特地趕往陪同孩子用餐,並致贈每位小朋友1個小紅包,讓孩子們感受兒童節的歡樂,他鼓勵小朋友們要立定志向、努力追求,將來成為社會棟梁,希望社會大眾一起努力培養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讓孩子們感覺到在苗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