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適用消保法學生租屋族權益相對提昇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學校週邊學生租屋族權益,因租賃條例相對提昇 何高祿攝
立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案,強化租屋權益,讓租屋市場更有保障,資訊更透明。
竹市轄區內有科學園區與清大交大等5所大專院校,湧入許多外來就業人口與學生族群,衍生龐大租屋需求,修法後提供租客更多權益保障,促進租金資訊透明化,讓住宅租賃市場更加健全、住得更安心。
竹市地政處說,新法考量到一般租屋族難以區分房東屬性以及租約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故為周延租屋保障,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住宅租賃契約改為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未來租屋族若有租賃住宅糾紛均可直接向消保官申訴。
租約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部分,已於2月上旬生效,在新制上路前,將與在地公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大專院校密切配合辦理宣導,推廣新制規定,提醒包租業及代管業,施行後簽訂包租、轉租或代管契約時,務必於期限內申報資訊,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