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藥品醫療器材 當心受罰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網路販售藥品和醫療器材,當心受罰。何高祿攝
網路購物風氣盛行,部分民眾為增加額外收入,在網路違規刊登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等產品,例如切片人蔘、條蔘、銀杏記憶片等屬於藥品,隱形眼鏡的「保存盒」、「衛生棉條」都是醫療器材。衛生局將持續查核網路、電視等購物通路,以維護鄉親們的健康與權益。
苗栗衛生局指出,網路賣家們,網路平台不是什麼都能賣,切勿因賺取微薄利潤,而違反法令規定。民眾自行上網刊登販售這些藥品、醫療器材,以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裁處,反而賺小錢造成荷包大損失。
網路不可以販售藥品,違者依藥事法第27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至200萬元罰鍰。不具有醫療器材商資格者,擅自在網路或實體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至100萬元罰鍰。販賣醫療器材的賣家,也須依「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規定,完整揭露訊息。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不要在網路上購買藥品,以免傷荷包又危害身體健康。如果要在網路上購買合法醫療器材,請記得三步驟口訣:「一認、二看、三會用」,認識醫療器材、查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詳閱說明書使用,才能正確使用醫療器材,以免因不了解正確用法、禁忌及副作用等,恐造成人體健康損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