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購買選擇負責業者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購買寵物慎選,對自己與寵物更有保障   何高祿攝
生活型態改變,國內飼養犬貓寵物的情況逐漸增加,依據農委會與內政部資料推估,幾乎每4個家庭就有1家飼養寵物,而根據研究統計,犬隻的平均壽命約為12年、貓的平均壽命約為15年,為保障消費者及毛小孩權益,消費者在購買寵物前需注意商家是否為合法業者及寵物健康狀況並向商家了解寵物照護方式。
目前苗栗縣共有61家犬貓特定寵物業者,其中繁殖、買賣業者共計48家,另13家為單純寄養業者。
苗縣長鍾東錦表示,毛小孩已是家庭成員中重要的一份子,也是許多人的心靈支柱,消費者在購買前若能謹慎選擇,對自己與毛小孩將更有保障。
消費者在向商家購買寵物時,可注意業者有沒有將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懸掛在營業場所內明顯之處,同時也可注意在寵物的展示籠外,業者有沒有標示清楚籠內寵物的類別、品種、性別、出生日期、晶片號碼、外觀顏色、特徵、絕育情形、來源特定寵物業名稱及許可證字號等資訊。
近年來網路發達,消費者若是在電子、平面或網路等媒體看到業者的廣告宣傳而想購買寵物時,可注意業者是否有在廣告中標示清楚其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如果沒有標示的話將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2第3項規定,可處新臺幣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犬貓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業者應將下列登載寵物相關文件資訊提供予購買者:一、寵物登記證明,二、特定寵物飼養管理須知,三、最近3個月內獸醫師開立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四、來源母犬或貓之晶片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