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法拍房地要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取得法拍房地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立牌   何高祿編製
向法院標購取得土地及房屋,如拍定價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將以拍定移轉價格計算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其中土地增值稅將直接從拍賣價款中直接扣繳,而契稅則須於30日內申報,完成後才能辦理過戶。
 新竹市稅務局說,土地稅法規定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原則以拍定日當期公告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現值時,就以較低的拍定價額為準;契稅條例也規定,法拍建物之契價,原則以權利移轉證書核發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標準價額時,就以拍定價額為準。
 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經法院拍定的土地,應納之土地增值稅由稅務局提供法院直接自拍定價款中代為扣款,拍定人取得土地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可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建物的新所有權人,法拍取得建物,契稅納稅人為拍定人,拍定人須於法院發給建物不動產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契稅;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000元。
向法院標購取得房地,拍定人雖不必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但仍須申報繳納契稅,請民眾於取得法院核發之建物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辦理契稅申報,避免逾期被罰荷包受損。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32、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