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托兒設施補助即日至6/15申請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EDM    何高祿編製
協助勞工解決托兒問題,新竹市政府推廣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措施,並配合勞動部補助辦法,每年分2次受理申請,今年第2次經費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6月15日止,托兒設施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300萬元。
市長高虹安表示,提醒企業把握機會申請補助,營造友善職場、照顧員工需求,創造勞工與企業雙贏。
勞工處長林昱志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100人以上的企業雇主需設哺集乳室、托兒設施與措施。凡設置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托兒設施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300萬元,若是已設置者,更新改善最高補助50萬元。雇主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雇主設置的指定地點提供受僱者子女之托育服務最高補助60萬元。另外,員工子女送托之托兒津貼最高補助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