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新聞網
搜尋
搜尋
選情報導
選情報導首頁
台中選情
新竹選情
雙北選情
台東選情
雲林選情
苗栗選情
圖片新聞
圖片新聞首頁
美食
旅遊
評論
評論首頁
人物
人物首頁
旅遊
旅遊首頁
特色民宿
景點報導
旅遊活動
旅遊日記
美食
美食首頁
美食日記
景點美食
特色餐廳
地方府會
地方府會首頁
社區
社區首頁
名人專訪
校園傳真
村里大小事
協會社團
政治
政治首頁
立院
立院首頁
兩岸
兩岸首頁
生活
生活首頁
消費
時尚
新冠肺炎
體育
體育首頁
財經
財經首頁
社會
社會首頁
Facebook
Ig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購地建屋也適用
2025/04/15 21:19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購地建屋適用DM 何高祿 編製
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繳納土地增值稅,降低其重購土地之能力,土地稅法規定,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退還出售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購地建屋同樣享有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只要重購土地地價大於出售土地地價,於購買土地登記日起2年內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並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2年內完成房屋興建,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即可退還原繳納土地增值稅款。
稅務局舉例說明,竹科林先生原住在關新路小公寓,於110年8月在慈雲路購入一塊土地,打算自建房屋,為籌措建屋資金,在112年3月將小公寓出售,並於113年5月完工新屋,也可以申請重購退稅。
稅務局指出,林先生110年8月購入土地,雖然新屋於113年5月才完工,已逾2年期間,但購地建屋有特別規定,只要於購地2年內完成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並於出售後2年內完成房屋興建,適用期最多可至4年。林先生的案例就符合出售2年內完成興建的要件,只要新舊房屋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相關規定,即可退還原出售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款。
也許您會感興趣
國際茶博會新竹縣參展 邀民眾品茶憶起茶金年代
全台罕見大型葉春日公祭祖
立委劉建國(中)力推成立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草案送入立院一讀
推薦閱讀
2026/07/25 13:16
臺南夏日農產直送新竹大遠百
2026/07/25 20:38
李安妤回娘家加持文化局表揚藝術家薪傳展家
2026/07/25 20:54
竹市風城名人講堂培育青年跨域實踐力
2026/07/25 21:06
竹市3x3籃球盃感受城市運動魅力
2026/07/25 21:14
韓國香菇交流嘉年華 7/26最後開吃
2026/07/26 17:23
寶山黑豹盃籃球賽熱血開打
2026/07/26 17:40
後龍山邊媽祖宮建廟上疏文大典
2026/07/26 17:56
百年社頭文化聖帝公帶你遊大溪
2026/07/26 18:12
竹市強化學校水電修繕支持
2026/07/26 18:50
家長會長協會肯定市長體恤學童 全力支持校園優化
回列表頁
購物車
0
會員登入
購物須知
Facebook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