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核發首件農牧用地露營場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山林原野露營地首要依規定水土保持    何高祿攝
露營場申請人於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後,即可依核准計畫書興建相關露營設施,並於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取得完工證明及建築物使用執照等文件後,續辦第二階段露營場設立登記。截至目前,縣府已受理6家露營場業者設立登記申請案,後續將依程序辦理會勘及跨局處審查,持續輔導業者合法經營,打造安全、有序且永續發展的露營環境。
新竹縣府昨(29日)核發轄內首件農牧用地申請露營場設立登記案件,由位於露營產業熱區五峰鄉的「鹿林濤營地」奪得頭籌,象徵竹縣近年積極輔導露營場合法化政策已展現具體成果。縣長楊文科表示,自中央修法開放非都市土地有條件設置露營設施以來,縣府即主動輔導業者依規申請,首件完成合法登記的案例,對其他露營業者是一大鼓舞,預期後續申請案件將更加踴躍。
楊文科指出,自中央111年修正相關法規,開放非都市土地的農牧及林業用地,在低度開發並符合安全、環保等前提下,得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縣府便啟動輔導機制,協助業者循序完成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及第二階段露營場設立登記,同時也針對不符申請條件、位處環境敏感區的業者輔導退場,原列管15家業者已於114年11月底全數完成退場作業,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
傳播行銷處長蔡宜綾表示,疫後國人旅遊型態轉變,露營成為深受歡迎的旅遊休閒選項,竹縣擁有山、海及湖等自然景觀,尤其尖石、五峰原鄉地區,具備獨特山林景致,是國內重要露營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