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2年社會福利資格 10月3日至12月30日受理複查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各項社會福利資格複查請把握時間
新竹市政府持續關懷及照顧弱勢家戶,於10月3日啟動辦理112年各項社會福利資格複查作業,複查項目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資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托育養護補助)、特殊境遇家庭身分(子女生活津貼)、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等7項社會福利補助或津貼,凡111年度已有上述資格或領有補助津貼的市民民眾,請記得攜帶身份證、印章及相關文件,於12月30日前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複查。
社會處李季縈處長表示,社會福利資格複查,當年度原本已列冊或符合上述7項福利資格民眾,每年10-12月都需要再重新申請複查,民眾依申請福利津貼或補助類別及家庭狀況,檢附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郵局封面及最近3個月內頁影本、醫院診斷證明書、就業登記表或入住機構等資料即可,再由社會處統一查調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稅資料。
請符合資格民眾於12月底前儘速備齊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以免影響福利資格。市民朋友若對辦理社會福利資格複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向竹市各區公所社政課或社會處洽詢,聯絡電話如下:
1.新竹市東區區公所:5218231
2.新竹市北區區公所:5152525
3.新竹市香山區公所:5307105
4.新竹市政府社會處:5352386(總機)分機202、203、50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