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承租人更清楚瞭解公地放領相關作業及自身權益,苗栗縣府14日(星期五)下午2時,在竹南鎮塭內社區發展協會2樓辦理公地放領說明會,已收到苗縣府通知公文、符合本次公地放領條件的承租人踴躍參加。
為協助符合國有耕地放領條件的承租人順利完成承領程序, 7月31日公告國有耕地放領清冊及受理申請事宜,並已通知符合條件的承租人於公告期間內提出承領申請。
公地放領已於7月31日起進入公告及受理申請階段,受理期間至116年7月30日止,符合條件的承租人應於期限內向縣府提出承領申請,逾期未申請者,將視為放棄承領。縣府前已將承領申請書及相關申請資訊寄送予列入放領範圍的承租人,協助承租人依程序辦理。
為讓承租人對整體作業更加清楚,14日說明會將針對公地放領作業流程、申請承領應備文件、辦理方式、放領地價及相關注意事項等進行說明,並提供現場諮詢服務,讓承租人能進一步瞭解自身權益及後續應辦事項。
苗縣府提醒,承租人提出申請後,後續仍將依規定辦理現場調查,部分土地如有應保留供公用之情形,將不予放領,實際放領面積仍以後續現場調查結果為準;如屬共同承租土地,也應事先與其他共同承租人協議承領方式,並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