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首創逾期乾粉滅火器回收護公共安全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府乾粉滅火器回收受各方肯定    何高祿攝
由於環保局及一般資源回收廠商無法處理乾粉滅火器,民眾求助里長也因缺乏處理管道而無法協助。
對此,新竹市政府率全國之先,首創「逾期乾粉滅火器回收機制」。依消防法令規定,如果乾粉滅火器鋼瓶鏽蝕無法繼續使用,必須支付費用委託專業廠商回收。
竹市長高虹安今(17)日偕同消防局長李世恭及新竹地區四大消防公會理事長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竹市戶數在50戶以下之集合住宅大樓依法設置、市議員或里長爭取經費購置及市民自行購置,20磅以下的乾粉滅火器,如果鋼瓶鏽蝕無法繼續使用,請勿按壓握把,立即連繫消防局派遣廠商免費回收。
火災發生初期若能及時撲滅火勢,將有效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乾粉滅火器是最普及且最常見的滅火設備,依消防法令規定,乾粉滅火器每3年必須委託消防署認可的專業廠商辦理性能檢測,如果滅火器鋼瓶鏽蝕無法再使用,則必須汰換更新。然而,現行環保單位及一般資源回收業者均無法處理廢棄乾粉滅火器,導致民眾及基層里長經常面臨回收無門的困境。
李世恭表示,集合住宅大樓依法設置的乾粉滅火器是回收最大量來源,竹市集合住宅大樓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都是由第一線執行的消防設備人員負責執行,透過新竹地區新竹市消防士公會、新竹縣消防設備師公會、新縣消防設備士及新竹縣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等四大消防公會協調所屬設備人員協助宣導新竹市回收機制,將可大幅提升執行成效。